外贸进出口业务中的风险账单情况渐渐增大,随着提交账单的时间推移风险也逐渐增加,为了不给企业的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必须要知道以下风险来源情况。
一、外贸出口方没有按照合同或者信用证规定的时间交货,一个可能是生产厂误工了,还有情况会用类似规格的产品代替同规格的产品了,或是成交价格低,以次品充当了正品。这些要谨记。
二、单证质量差造成的收汇风险。虽然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来结汇也按时出货了,但出货后应有的单据没有做到每个单证都质量过关,单证不相符的情况,这就推动了信用证的保护作用,即便买方同意付款却也白白支付了昂贵的国际通讯费和不符点扣款,这对于数额小的合同七扣八折下来会出现了不小的亏损。
三、信用证规定里面的陷阱风险。信用证规定,信用合格证是外贸交易中的主要单据,有些买方会抓住卖方急于出货的心理,故意诱导提出各种付款的可能,诱使企业出货。一旦企业出货买方可能会故意验货不符标准或拖延付款等,最后可能会造成钱货两空。因为信用证规定运输单据出具后7个工作日内在国外到期。
所以外贸出口单据必须认真审证,一旦发现有风险条款马上通知修改,多关注外贸导航网或外贸网址让自己多掌握外贸知识,会受益匪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