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转帖】近期越来越多的客户朋友询问小编关于“退运货物”的申报要求及规范,接下来我就分享一个专业无漏洞版的“退运货物的前世今生”! 感谢全润通网提供信息源。
定义 退运货物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、短少、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、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、进境的货物。 这些方式适用“退运货物” (一)以下退运货物免征进口关税,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及出口关税。 1.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,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,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。 2.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,进口货物自进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,复运出境的原进口货物免予征收出口关税。 (注意注意:只能是“品质或者规格”原因,期限为“放行之日起1年内”,并且是“原状”哦!) (二)退运货物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,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,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,涉及国家安全、公共道德、动植物检疫、知识产权和文物保护等限制措施的,按有关规定办理。按规定应予检验检疫的退运货物,凭入(出)境货物通关单验放。 (以上摘自专业书)
那接下来…各位看官们看看我们通俗易懂版~ 1.退运的时候要看到原进口报关单,我想看到货物是“原状”的。举个栗子,进口的时候是鸡蛋,退运的时候还是鸡蛋,茶叶蛋、白煮蛋、由蛋孵出的小鸡…等等都是不行的!如果一定要在这个退运货物上加个期限,那就是一年!一年!! 2.至于该货物是否属于因“品质或者规格”原因作退运,我们不可以“一言堂”噢~要邀请第三方机构出具权威的、真实的、绝对不掺任何水分的品质证明,证明此批货物真的有质量问题,这就是传说中的“鉴定证明”! 3.当然还要有一份退运协议,退运这事儿吧也得讲究个你情我愿,买卖不在情义在!所以真实的协议很重要! 4.最后一点,退运货物免出口许可证件噢,但不免通关单!
|